员工盗窃公司商业秘密,一般情况下会受到行政处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况严重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需要四个基本条件,一是行为人需为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需要说明的是单位也可以成为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二是案涉的秘密需要是《刑法》规定的商业秘密;三是行为人具有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四是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及国家有关规章规定,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济信息。所谓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所谓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所谓带来经济利益和具有实用性,是指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带来现实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首先商业秘密一般是指公众所不知道而能够带来经济效益的信息。如果商业秘密被他人盗窃的话,被盗窃的相关集团和个人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公安机关会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查处,然后将犯罪嫌疑人逮捕之后按照国家规定的法条来对其进行移送检察院处理,最终由法院来进行审判。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盗取公司数据属于侵犯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是犯法的。根据窃取的内部资料的具体情况,涉及商业机密,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认定员工泄露公司机密的举证如下: 1、劳动关系问题,证明劳动关系比较容易,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表等均可以证明双方劳动关系; 2、商业秘密存在,按照相关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3、员工掌握商业秘密,要证明员工是否掌握一种商业秘密,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去举证:(1)员工的岗位,员工的岗位决定其是否能接触到商业秘密;(2)员工签收证明等;(3)一种特定行为,如员工作为企业代理人与对方签订商务合同,那么这名员工一定会掌握该合同的全部资料、商务信息、价款、货品等情况。 4、员工有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在具体案件的认定过程中,一般是通过判断接受泄露商业秘密的企业是否有利用该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来确认员工有无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 5、损失的确定,损失是要求侵害商业秘密的人、企业进行赔偿的重要基础,是确定赔偿额度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侵犯商业秘密罪以造成严重后果为要件,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不会有刑事责任。但可能要受行政处罚并承担因侵权行为带来的民事赔偿责任。
侵犯商业秘密罪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
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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