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
可以判死刑的量因毒品种类不同而异,达到以下量的可以判死刑(注意:是“可以”判死刑,不是必然判死刑):
(一)鸦片1000克以上;
(二)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四)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五)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六)吗啡一百克以上;
(七)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支规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剂25mg/片规格的一万片以上,50mg/片规格的五千片以上);
(八)盐酸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μg/支、片规格的五百支、片以上);
(九)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
(十)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
(十一)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与贩卖毒品犯罪量刑有关的法律规定很多,它们主要有四个,对这四个法律进行整理,可以知道贩卖毒品犯罪的量刑主要分为四档,分别是三年以下、三年至七年、七年至十五年、十五年至无期、死刑。
贩卖毒品罪是根据贩卖毒品的数量来量刑,主要分为4挡,分别是3年以下、3-7年、7-15年、15年至无期、死刑。对于底层的零包贩卖毒品而言,涉及的量刑通常在3年以下,3-7年,7-15年有期徒刑比较多。3年以下;3-7年的分界点大多数在于毒品的克数以及次数。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贩卖冰毒、海洛因数量在7克以上不满10克的,量刑在3-7年;向多人或多次贩卖的,量刑也在3-7年。对于向多人或多次贩卖毒品的,一般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200克;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
3、其他少量毒品的。
3年至7年有期徒刑: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40克至200克;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7克至10克;
3、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
4、国家工作人员走私、制造、运输、贩卖毒品;
5、在戒毒监管场所贩卖毒品的;
6、向多人贩毒或者多次贩毒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
7年至15年有期徒刑: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200克至1000克;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至50克;
3、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4、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5、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6、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7、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000克以上;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3-7与上述情节一致
构成运输毒品罪的,若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法定适用条件是: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因为吸毒损害的是吸毒者自己的权益,即害的是吸毒者自己,刑法不适宜管得过多。所以仅仅是吸毒,并不构成犯罪,只是属于违法行为。《治安管理条例》《关于禁毒的决定》等都有相关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72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对吸毒成瘾者,根据《强制戒毒办法》规定予以强制戒毒。一般为3至6个月,若仍未戒除毒瘾,还可延长强戒期限。 尽管单纯的吸毒行为并不构成犯罪,但也不意味着吸毒者不受刑法约束。
虽然吸毒不构成犯罪,但是引诱、教唆、欺骗、强迫、容留他人吸毒的,则构成犯罪。这种规定,与卖淫一样,卖淫不构成犯罪,但是引诱、教唆、欺骗、强迫、容留他人卖淫的,则构成犯罪。
《刑法》第354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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