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罪立案标准最新
危险作业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的相关规定,危险作业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关闭、破坏安全设备或篡改数据
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
二、拒不执行整改措施
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
三、擅自从事高度危险作业
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
以上三种情形,只要存在其中之一,且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即可构成危险作业罪。对于该罪的处罚,一般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情节轻微,可以判处拘役或者管制。
危险作业罪量刑标准202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危险作业罪的量刑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基本量刑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在生产、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在生产、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加重情节
多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多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情节恶劣的,从重处罚。
组织、领导犯罪团伙:组织、领导犯罪团伙实施危险作业行为的,从重处罚。
拒不改正:经劝阻或警告后仍实施危险作业行为的,从重处罚。
(3)减轻情节
自首或立功:犯罪后自动投案或如实供述罪行,或有立功表现的,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取得谅解:积极赔偿损失并取得受害人谅解的,可从轻处罚。
情节严重的认定
以下情形可认定为情节严重:
危险作业行为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
危险作业行为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
以下情形可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危险作业行为导致特别重大人员伤亡或特别重大财产损失的。
危险作业行为在社会上造成特别恶劣影响的。
法律依据:
危险作业罪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根据该条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1、犯罪主体差异
危险作业罪:属于一般主体,涵盖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同时也包括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需要注意的是,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这意味着无论是在生产作业中处于领导管理地位的人员,还是一线实际操作的工作人员,只要符合相应犯罪构成,都可能构成此罪。
重大责任事故罪:主体范围相对更聚焦于在生产、作业中违反规章制度进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人员。主要是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包括生产指挥者、操作者以及相关管理人员等。
2、客观行为表现不同
危险作业罪
行为特点:表现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且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这种现实危险强调行为当时所存在的紧迫性和高度可能性。
具体情形:包括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
3、重大责任事故罪
行为特点:主要表现为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行为人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重点在于违反常规的生产作业规范和安全管理制度,并且这种违规行为最终引发了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举例说明:比如在建筑施工中,施工人员未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最终导致人员坠落伤亡,就可能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其行为核心在于违反规定的操作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4、犯罪行为发生阶段不同
危险作业罪:该罪的行为发生在生产作业的过程中,更加强调在生产作业进行时,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而使生产作业环境具备了发生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状态。即使最终并未实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但只要存在这种高度现实危险,就可能构成此罪。它注重对危险状态的提前防控,是一种预防性的刑法介入。
重大责任事故罪:通常是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由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持续发展,最终导致了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实际发生。也就是说,只有当危害结果出现后,才会考虑是否构成该罪。它更侧重于对已经发生的危害结果进行惩处。
5、主观方面区别
危险作业罪:主观要件是过失。这里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所发生的后果而言,即行为人虽然对自己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是明知的,但对于可能由此引发的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主观上并非积极追求或希望其发生,而是应当预见却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
重大责任事故罪:同样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不过,该罪的过失重点在于行为人对自己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所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没有充分的认识或者存在侥幸心理,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6、刑事处罚不同
危险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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