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法规

戒毒条例第三十六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戒毒条例第三十六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条例》第三十六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戒毒条例第三十六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条例第三十六条内容如下: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被依法收监执行刑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依法拘留、逮捕的,由监管场所、羁押场所给予必要的戒毒治疗,强制隔离戒毒的时间连续计算;刑罚执行完毕时、解除强制性教育措施时或者释放时强制隔离戒毒尚未期满的,继续执
戒毒条例第三十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戒毒条例第三十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条例》第三十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戒毒条例第三十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条例第三十条内容如下: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根据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性别、年龄、患病等情况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实行分别管理;对吸食不同种类毒品的,应当有针对性地采取必要的治疗措施;根据戒毒治疗的不同阶段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表现,实行逐步适应社会的分级管理。主
刑事诉讼法第一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刑事诉讼法第一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刑事诉讼法第一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条内容如下: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主旨本条是关于刑事诉讼法立法目的和根据的规定。释义立法目的也是立法宗旨。本条规定,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是制定刑事诉讼法的主
刑事诉讼法第二条释义解释
刑事诉讼法第二条释义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刑事诉讼法第二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条内容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内容如下: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主旨本条是关于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原则的规定以及对教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八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八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八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八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八条内容如下: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法的规定处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同一行为规定给予单位处罚的,依照其规定处罚。主旨本条是关于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规定。释义和理解实践中,违反治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内容如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内容、主旨和释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内容、主旨和释义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内容如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内容、主旨和释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内容、主旨和释义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内容如下: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主旨本条是关于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或者参与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刑事诉讼法第三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内容如下: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第五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刑事诉讼法第五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刑事诉讼法第五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条内容如下: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主旨本条是关于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的规定。释义本条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1 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
刑事诉讼法第六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刑事诉讼法第六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刑事诉讼法第六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条内容如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主旨本条是关于依靠群众,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
戒毒条例第二十七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戒毒条例第二十七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条例》第二十七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戒毒条例第二十七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条例第二十七条内容如下: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2年,自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之日起计算。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在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3个月至6个月后,转至司法行政部门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前款规定不具备条件的
戒毒条例第二十五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戒毒条例第二十五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条例》第二十五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戒毒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条例第二十五条内容如下:吸毒成瘾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
戒毒条例第二十四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戒毒条例第二十四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条例》第二十四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戒毒条例第二十四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条例第二十四条内容如下:社区戒毒人员被依法收监执行刑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社区戒毒终止。社区戒毒人员被依法拘留、逮捕的,社区戒毒中止,由羁押场所给予必要的戒毒治疗,释放后继续接受社区戒毒。主旨本条是关于社区戒毒措施终止和中止的规定。释义和理解
戒毒条例第二十三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戒毒条例第二十三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条例》第二十三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戒毒条例第二十三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条例第二十三条内容如下:社区戒毒自期满之日起解除。社区戒毒执行地公安机关应当出具解除社区戒毒通知书送达社区戒毒人员本人及其家属,并在7日内通知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主旨本条是关于解除社区戒毒的规定。释义和理解本条例没有规
戒毒条例第十八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戒毒条例第十八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以加深对戒毒条例第十八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条例第十八条内容如下: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应当采取下列措施管理、帮助社区戒毒人员:(一)戒毒知识辅导;(二)教育、劝诫;(三)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指导,就学、就业、就医援助;(四)帮助戒毒人员戒除毒瘾的其他措施。主旨本条是关于社区戒毒工作措施的规定。释义和理解主要规定了四项戒毒措施:一是
刑事诉讼法第七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刑事诉讼法第七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刑事诉讼法第七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条内容如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主旨本条是关于公检法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的规定。释义本条主要有以下几层含义:1 公检法三机关的分工负责,是指职责分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内容如下: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内容如下: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本法的规定。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主旨本条是关于外国人犯罪适用本法规定的原则的规定。释义本条共分为两款。第一款是关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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