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202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故意毁坏财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数额较大:
毁坏公私财物价值 5000元以上 的,应予立案追诉。
具体数额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确定。
其他严重情节:
毁坏公私财物价值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应予立案追诉:
多次毁坏财物的;
毁坏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特定款物的;
毁坏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财物的;
毁坏财物导致被害人生活困难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故意毁坏财物罪量刑标准最新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针对此类犯罪行为,我国法律有着明确的量刑标准。
一、核心量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量刑标准如下: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这里的数额较大,通常指造成公私财物损失达五千元以上,但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而有所差异。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数额巨大,通常指造成公私财物损失达五万元以上,同样,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
二、影响量刑的其他因素
除了财物损失数额,量刑时还会考虑以下因素:
犯罪情节:包括毁坏财物的手段、动机、造成的后果以及犯罪人的认罪态度等。例如,用暴力、特别恶劣的手段毁坏财物,或造成重大损失、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量刑时可能会偏重。
犯罪次数与人数:多次毁坏财物或纠集多人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也属于情节严重,将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明确规定了故意毁坏财物罪的量刑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进一步细化了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追诉标准,如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等情形应予立案追诉。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按照本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责令赔偿损失。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
(二)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本罪与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通讯设备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犯罪中的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区别在于:后者破坏的是特定的财产,侵犯的是其他独立客体,本法对其已单独规定有罪名,只应按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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